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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自动信息交换(AEOI)透明度浅析(下)
全球自动信息交换(AEOI)透明度浅析(下) 在前两期内容中,分析了影响AOEI透明度的两个渠道:在岸资产、离岸非金融资产,本期将分析逃税者如何利用离岸金融资产应对AOEI,以及监管当局可能的政策反应。AEOI制度下正被大量应用的应对措施。3. 离岸金融资产:有许多漏洞和不合规的机会使得逃税者能够继续持有离岸金融资产而无需申报。本节回顾了一些主要漏洞和不合规机会(关于这些漏洞和不合规机会的进一步讨论,请参见Knobel和Meinzer, 2014年;Morris ,2017年)。 在美国和其他非参与司法管辖区持有未报告的资产: 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采用CRS的经合组织成员国和大型经济体。美国此前表示,它将履行FATCA规定的信息报告义务,而不是加入CRS。有些政府间协议是对等的,根据这些对等的政府间协议,美国应向政府间协议(IGA)管辖区报告一些信息。然而,互惠政府间协议要求的报告远不如CRS要求的报告全面。居住在与美国有互惠FATCA IGA的管辖区的逃税者可以通过居住在非互惠IGA管辖区的实体持有金融账户来避免申报,因为实体的实益拥有者无需申报,即使实体由互惠IGA管辖区的税务居民拥有和控制(Cotorceanu,2015年)。不居住在IGA互惠管辖区的逃税者无需提交任何报告。根据税收正义网络(Tax Justice Network)的金融保密指数,美国的金融系统是世界上第二不透明的系统(Tax Justice Network ,2018年)。税收正义网络、其他分析师和媒体指出,美国的政策试图保护美国的税基免受避税天堂的侵害,同时充当外国人在美国藏匿未申报资金的避税天堂。例如,彭博社的一篇社论指出,“虽然世界其他地方提供了美国所要求的税收信息,但美国正在迅速成为新的瑞士…“(Bloomberg,2017年)。除了美国,还有一些其他非参与司法管辖区可能会吸引逃税者。泰国、菲律宾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主要是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尚未加入CRS。然而,由于各种因素,包括其中一些国家的外汇管制条例、不发达的金融业以及信息泄露的风险,外国逃税者可能更喜欢将他们未报告的资金存放在其他国家。 持有归入金融机构、紧密持有(closely held)的私人投资实体的未报告资产: 逃税者可以通过持有紧密、不受监管的私人投资实体来持有离岸金融资产,这些实体被归类为FATCA金融机构和信贷风险管理机构(Noked, 2018年b;另请参见Morris 2017年),了解与账户持有人在同一管辖区管理的投资实体的漏洞)。根据FATCA和CRS实体分类规则,如前所述,许多私人信托和私人投资公司被归类为金融机构。如果这些人是可报告管辖区的居民,则要求这些实体识别并报告其“账户持有人”。然而,如果这些实体由逃税者拥有和管理,这种报告就不太可能发生(Noked ,2018年b)。与此同时,维护此类私人投资实体金融资产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无需报告其他金融机构持有的账户。将报告义务强加于此类私人、控股投资实体,类似于要求这些实体的所有者进行自我报告。如果此类私人投资实体被归类为消极非金融实体,那么维护私人投资实体金融资产的金融机构将被要求报告私人实体的控制人。这将是第三方报告,大大增加了发现不遵守情况的可能性(Kleven等人,2016年)。逃税者通过私人、紧密控股的投资实体持有金融资产来逃避AEOI报告的能力对FATCA和CRS的有效性构成了严重威胁。 持有积极非金融机构下的未报告的资产: 被归类为积极非金融机构实体的控制人员不受AEOI报告的约束。有几种类型的积极非金融机构,包括公开上市的非金融机构、经营积极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即,实体总收入的50%以上是积极收入,实体资产的50%以上是产生或为产生积极收入而持有的),作为控股公司的非金融机构、非营利的非金融机构和政府实体。逃税者可能通过在他们拥有的积极非金融机构持有未申报的资产来避免申报(Morris,2017年)。如果积极非金融机构是一个可报告管辖区的居民,将有一份报告,积极非金融机构本身可能需要将其资产和收入包括在纳税报告中,但积极非金融机构的受益所有人将无须进行AEOI报告。例如,假设一个法国人拥有一家拥有积极收入的企业,该企业在英国被归类为积极非金融机构,在英国也有投资组合。如果投资以该人的名字注册,将进行AEOI报告,法国税务机关将收到关于英国证券投资账户的信息。但是,如果该投资以积极非金融机构的名义注册,将不会进行任何报告。结果是逃税者可以通过他们持有的积极业务来持有未报告的金融资产。这也激励人们将未申报的资金投资于拥有积极收入的企业。 持有免税金融机构下的未报告资产: 逃税者可能持有未申报(即免税)金融机构的离岸资产,包括政府实体、某些退休基金和免税集体投资工具。CRS还指出,如果其他实体与政府实体或免税退休基金具有基本相似的特征,政府可以将它们归类为不报告的金融机构。人们担心逃税者可能会利用这种免税金融机构来逃避AEOI报告。例如,香港将注册职业退休计划(通常称为“职业退休计划”)归类为不申报的金融机构。有媒体报道指出,此类计划被推销给高净值个人,以此作为避免客户关系报告的一种方式(The Economist 2017年)。香港政府最近表示,打算废除这些计划的不申报地位,因此这个漏洞可能会被消除。然而,逃税者可能会利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其他类型免税金融机构来逃避AEOI报告。 投资居留/居民计划(CBI/RBI): 各管辖区向外国人提供“投资公民”或“投资居留”计划(经合组织,2018年a;Morris,2017;Goulder 2018年;Knobel和Heitmü ller,2018年)。其中一些计划对实际存在于相关司法管辖区的要求有限或没有要求。其中一些司法管辖区对这些计划的参与者的外国来源收入或免税收入征收低税率或不征税。通过这些司法管辖区获得居留权或公民身份的人可能是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居民。例如,法国税务居民可以通过圣基茨和尼维斯的边境保护局计划获得该国护照。如果账户持有人在自我证明表中以及向金融机构提供的其他信息中错误地声称自己仅是CBI/RBI辖区的税务居民,而没有披露自己是其他辖区的税务居民,则会出现CBI/RBI计划被滥用的情况。经合组织指出,正确实施现有尽职调查程序往往可以防止这一问题(经合组织,2018年a)。根据CRS,金融机构不能依靠书面证据或自我证明,如果他们知道或有理由知道所提供的信息不可靠、不完整或不正确。此外,账户持有人必须提供永久的实际居住地址,而不是转交地址或邮政信箱。然而,即使完全合规的金融机构也可能无法检测到旨在规避提供了实际居住地址的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的中央银行/印度储备银行计划的滥用,金融机构不知道或没有理由知道账户持有人是另一个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居民。经合组织目前正在解决这一问题。经合组织的行动包括发布《强制性披露规则》(经合组织,2018年b),与某些司法管辖区合作减少滥用其计划的风险,并编制一份计划清单,其中涉及逃税者规避CRS的高风险(经合组织,2018年c)。 潜在的政策反应 AEOI创造的不完全的税收透明度有两个原因。首先,如前所述,AEOI可能无法有效遏制逃税,因为逃税者可能会利用各种离岸和在岸违规机会和漏洞逃避AEOI报告(De Simone 等人,2018年)。FATCA和CRS的成本很高,因为金融机构和合规方在实施FATCA和CRS时会产生大量合规成本(Byrnes,2017年)。从FATCA的经验来看,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比较遏制逃税的好处和实施成本时,AEOI可能不具有成本效益。其次,为了避免AEOI报告,逃税者可能会采取代价高昂的行动,增加逃税造成的社会浪费。例如,如上所述,一些逃税者可能购买房地产并将其留空,以避免报告租金收入,如果租金收入保存在金融机构中,则可能会报告租金收入。如果避免AEOI报告的成本足够高,逃税者可能会被阻止逃税。然而,如果这些成本(以及其他逃税成本和风险)低于合规成本,逃税者更愿意在继续逃税的同时承担这些额外成本。这些效率成本加剧了逃税对社会的危害(参见Slemrod, 2017)。如果逃税者继续通过其他逃税渠道逃税,FATCA和CRS等反逃税措施可能不会有效和具有成本效益。此外,如果逃税者采取代价高昂的行动逃避AEOI报告,这些措施可能会增加逃税造成的社会浪费。本文讨论了AEOI时代的主要逃税机会,并探讨了通过提高税收透明度来解决这些问题的各种措施。尽管如此,尽管有限的税收透明度是有问题的,但由于实施成本高和对纳税人隐私的风险,完全的税收透明度可能不是最佳的。虽然需要进一步研究来确定完全的税收透明度是否是最佳的,但目前有限的税收透明度可能不是最佳的。政策制定者应该考虑采取措施,提高信息自动交换、受益所有权登记、加密货币监管和其他反逃税措施的有效性。 该文章转载自雷梭勒家族办公室,如有侵权,敬请告知删除。 Sooswiss为您提供 瑞士方向私人管家式的定制服务: 1)家族传承 2)财富管理 3)瑞士投资 4)居留计划 5)税务优化 6)家族治理 更多资讯请登录网站 www.sooswi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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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自动信息交换(AEOI)透明度浅析(中)
全球自动信息交换(AEOI)透明度浅析(中) 本期我们继续分享香港中文大学助理教授Noam Noked公开发表的关于全球自动信息交换的论文。本文基于对于该论文的翻译、整理与解读(有部分删减及调整),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在上期我们对FATCA和CRS等AEOI制度进行了一个总体回顾,并引出了AOEI时代已经显露出来的影响AOEI透明度的三个渠道:离岸非金融资产、离岸金融资产、在岸资产。本期和下期内容中,我们将对这三个已知漏洞逐一进行分析。 AEOI制度下正被大量应用的应对措施 01 在岸资产 在AEOI之前,未报告的离岸资产更难发现(Oei,2018)。这就刺激了逃税者进行离岸逃税。如上所述,在AEOI时代,如果逃税者投资于不在AEOI范围内的某些资产,或者如果他们利用漏洞和违规机会逃避AEOI的申报,他们仍可能逃避境外资产的申报。然而,这种选择可能比以前更加昂贵,而且政府有可能在未来消除这些漏洞和违规机会。随着离岸持有未申报资金的成本和风险越来越高,逃税者可能更喜欢进行在岸逃税。在AEOI之前,大部分逃税似乎都是通过在岸逃税。Byrnes
(2017年)指出,FATCA是在未经证实的“每年美国因离岸税收滥用而损失约1000亿美元的税收“这一估计的基础上通过的。根据美国国税局2016年的一份报告,2008-2010纳税年度的平均年度税收缺口估计为4580亿美元,其中已征收额估计为520亿美元,因此净税收缺口估计为4060亿美元(美国国税局,2016年)。如果我们接受”每年离岸税收缺口1000亿美元“的估计,那么这个数额还不到总税收缺口的四分之一。这意味着逃税者有办法进行在岸逃税。不同的纳税人可能有不同的逃税机会和偏好。有证据表明,较富裕的纳税人更有可能从事离岸逃税(Alstadster等人,2017年)。由于缺乏第三方报告,自营职业者和小企业更有可能逃税(Kleven等人,2016年)。目前还不清楚利用离岸逃税机会的逃税者能否用在岸逃税代替离岸逃税。如果在岸逃税机会可以替代离岸逃税机会,而与此同时离岸逃税机会变得更昂贵、风险更大,那么逃税者可能会采用在岸逃税。国内税收居民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国内信息的程度因管辖区而异。在一些国家,税务机关对其税务居民离岸账户的了解(因为这些信息是通过AEOI获得的)甚至会多于对其境内账户的了解。例如,以色列税务当局只有在获得法院许可的情况下才能获取以色列税务居民的国内银行账户信息。在政府获取在岸信息有限的国家,避税者对在岸逃税的偏好可能会比离岸逃税更强烈。 02 离岸非金融资产 AEOI只适用于金融机构持有的金融账户。FATCA对“金融资产”的定义包括合伙权益、商品、名义主合同、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或上述金融资产中的任何权益(包括期货或远期合同或期权)。CRS的定义是相似的,它补充说,“金融资产”一词不包括不动产中的非债务、直接权益;或者是一种实物商品,如小麦”(经合组织,2017年)。下列资产的直接所有权不受AEOI管辖: 1.不动产 逃税者可以通过将未申报的资金投资于房地产,来避免在FATCA和CRS下进行报告。De Simone等人(2018年)的资料显示,自2012年以来,在没有限制外国买家的国家,住宅房地产投资有所增加,这可能是逃税者将未申报资金投资于房地产造成的,尽管可能还有其他因素可以解释这种增加。尚不清楚有多少未申报的资金投资于房地产以避免税务申报,尽管媒体报道表明这种逃税形式可能相当普遍(例如,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7年; The Straits Times 2016 年)。如果逃税者出租这种财产,租金通常会支付给财产所在国的银行账户。如果逃税者是可报告管辖区的税务居民,将报告日历年年底的账户余额。担心这份报告的逃税者可能会决定避免将房产出租出去。或者,如下文进一步讨论的,逃税者可以在日历年结束前清空账户。这样的话,虽然将报告账户的存在,但报告余额低或无余额的账户可能不会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账户中的现金可以用来购买其他未报告的资产,如下所述。 2.黄金和其他贵金属 直接拥有的贵金属不被视为“金融资产”。因此,持有此类资产不会引发报告,即使它们保存在银行或监管机构的保险箱中。逃税者也可以将这些资产存放在不受任何报告要求约束的非金融公司中进行保管。 3.艺术品和收藏品 这些资产不被视为金融资产,也没有适用于它们的报告制度。逃税者可能会避免在要求披露购买者信息的场所购买艺术品。他们还可能避免可能引起媒体关注的高调购买。De Simone等人(2018年)显示,有证据表明逃税者可能正在将未申报的资金转移到艺术品上。虽然媒体报道(参见Rubenfeld, 2017年;Bowley和Rashbaum ,2017年)认为艺术品销售用于洗钱(包括用逃税所得购买资产)的现象正在增加。 4.加密货币 AEOI在报告购买、持有和出售加密币方面效率低下有几个原因。首先,许多虚拟代币可能不被归类为金融资产。世界各地的监管者仍在考虑是否将不同的密码货币归类为证券、货币或其他类型的财产。2018年6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公司财务总监公开表示,SEC不将比特币和以太坊作为证券。然而,其他代币可以被视为证券。第二,FATCA和CRS没有就加密货币的分类和所需报告提供指导。第三,尽管一些交易所在国税局金融机构名单上注册为金融机构,但只有在交易所为其客户维护金融账户的情况下才需要报告。如果交易所只提供交易所服务,而不接受存款或代表客户持有金融资产,即使加密货币被视为金融资产,也不需要报告。第四,如果代币由所有者直接持有,而不是由任何可能被归类为金融中介的中介持有,AEOI就无关紧要了。任何要求金融中介机构进行报告的法规,对于使用区块链平台在没有中介机构的情况下进行交易的双方之间,仅以加密货币进行的交易都无效 (Marian ,2013年,Viswanathan,2018年)。最后,匿名加密货币(如Monero)给税务当局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如果逃税者以匿名加密货币来获得收入,直接持有,并使用他们直接从卖家那里购买资产、商品和服务,将很难被税务机关抓住。 各国政府可以要求国内交易所提供关于其客户的信息,就像国税局最近所做的那样。但是,尚不清楚税务当局是否能够从离岸交易所获得大量关于交易的信息,因为在AEOI之下不要求报告这种信息。拥有全面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CDTA),或税务信息交换协定的国家(TIEA)可以提出信息请求,尽管对与调查没有关联的许多交易的大量信息请求可能过于宽泛(即“捕鱼考察”)。此外,交易所也没有代币持有者和他方之间直接交易的信息。逃税者可能希望在未来某个时候出售对上述资产的投资,并将这些资金用于消费、其他投资或礼物。如果资产被出售以换取支付到参与司法管辖区的金融机构账户的现金,则该账户在日历年结束时的余额,通常应报告给账户持有人的税务居住地司法管辖区。然而,逃税者可以使用下一节讨论的策略之一来避免AEOI报告。 该文章转载自雷梭勒家族办公室,如有侵权,敬请告知删除。 Sooswiss为您提供 瑞士方向私人管家式的定制服务: 1)家族传承 2)财富管理 3)瑞士投资 4)居留计划 5)税务优化 6)家族治理 更多资讯请登录网站 www.sooswi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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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区块链产业介绍(下)
瑞士区块链产业介绍(下) 导读: 区块链是现今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上期文章我们介绍了瑞士区块链产业发展现状、影响领域、纳沙泰尔州区块链产业概况、法律监管、以及瑞士区块链产业发展优势等。本期文章我们将继续为您带来区块链在瑞士市场上的表现与发展情况,从中不难看出瑞士市场在区块链开发和使用方面具有巨大潜力。 1.瑞士政府项目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区块链工作组:2018年1月,瑞士联邦国际金融事务秘书处成立区块链/ICO工作组。工作组在联邦司法办公室和FINMA的参与下,审查法律框架,确定采取行动的必要性,并与行业密切协商。SBB瑞士国家铁路公司:自2016年起,人们可以在瑞士国家铁路公司(SBB)的购票机上购买比特币。 2.瑞士高校对区块链技术的运用和研发 许多瑞士高校都在使用区块链技术,高速发展的区块链院校或机构。比如: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ETH)和卢塞恩信息技术学院。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拥有自己的ETH区块链实验室,区块链实验室目前遍布全球,但ETH的区块链实验室却与众不同,因为它专注于可持续发展。近期ETH区块链实验室的主题:用于人类智能协调的区块链——未来ICT2.0,这是一个在欧洲区间展开的国际项目,运用区块链技术谋求更多的可持续发展,也被称为“金融4.0”。区块链X:这是一个由全球知名大学、公司搭建起的交流平台,大家机会均等都能加入、共享知识和示范区块链技术。近些年,世界各地的学生都会在苏黎世参加区块链教育活动,该活动会邀请本地、国际学生参与并学习创新的区块链技术。卢塞恩信息技术学院: 这所大学已于2018年为本科学生开设了区块链课程,这是一个学习区块链知识的平台。该校还在2018年3月举办区块链系列活动,尝试在瑞士、英国两国的科创领域间寻找合作机会。近期,他们还开展了“2020地平线”活动,提供给瑞士和其他欧洲国家学生同台竞技的机会,也会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前进。 3.瑞士区块链生态系统 在瑞士,许多公司开始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潜力,创立“区块链中心”,完成对瑞士区块链生态系统的搭建。这张瑞士区块链生态系统图显示了瑞士从事和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公司。每个推广区块链技术或研发相关产品的初创公司,都可以成为该生态的成员。 4.为什么选择纳沙泰尔 在瑞士的区块链生态系统中,纳沙泰尔州因其州政府对区块链产业的大力扶植,近年来已逐渐成为众多区块链创业公司首选的聚集地。自2014年起,通过州经济促进局、律师事务所和银行,纳沙泰尔为区块链、加密公司搭建了一个强大、健康的项目落地平台。纳沙泰尔州政府帮助设立在该州的外国公司制定了一套评估程序,以检查项目质量和合规性。这一新项目必须严格通过3道审核,才能在纳沙泰尔州立银行(BCN)开设银行账户:1.经济促进局;2.律所Leax
Avocats;3.区块链指南。一旦通过三方审查最终批准了项目的实施,开发团队可以去纳沙泰尔州立银行BCN进行最终检查。如果BCN也批准该项目通过,那么就可以开通账户。纳沙泰尔具有卓越的地理优势和便捷的交通: 它位于苏黎世、日内瓦和巴塞尔三个国际影响力最大的城市中间,到达各自城市几乎等距。此外,纳沙泰尔还有一个小型的国际私人机场。 纳沙泰尔与当地的大学建立了紧密的联系,特别是法律大学、科技、理工大学,这为孕育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学术支持。 5.已在瑞士落地的区块链项目 瑞士区块链中心:这是一个目标相同且独立研发的科研式网络,它们既共享资源又相对保持独立。这种复合共生的业态形式使分享信息成为可能,基本理念可理解为共识机制——互利共赢。苏黎世在2018年加入区块链中心。该项目在欧洲其他地区则分布在柏林、布鲁塞尔、奥斯陆、维也纳、格拉茨和索非亚。瑞士区块链协会:作为全球区块链中心,瑞士区块链协会旨在优化瑞士各行业之间的生态交互系统,为公众普及区块链知识。协会成员均来自瑞士不同领域组织和科研机构。瑞士区块链专项组:瑞士区块链专项组是由不同领域的(科学、政治、商业)专业人士组成的合规学术组织,为区块链以及具体ICOs项目的推行撰写法规与研讨建议。瑞士区块链专项组能有效的补充审查环节的不足。区块链专项组的首份白皮书于2018年4月26号正式发布,它包含了瑞士区块链产业的发展建议和明确规划。2018年末,区块链专项组已出台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指导文件。瑞士比特币协会:为加密货币爱好人士提供了一个定期探讨、举办活动的良好平台。试图解决现存的行业问题,通过媒体宣传的方式,设立一个区块链(加密货币)问询台来向公众普及常规知识,拓宽受众面。Blockchain Society:瑞士区块链社区是一个学生为主导的网络群体,该组织是由几个喜欢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的学生团体所组建的,时至今日已成为较为完善的区块链组织。社区把对区块链技术感兴趣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分享观点、切磋知识,参与整个生态系统的变化升级。 6.结语 通过瑞士自身对区块链产业友好的监管环境、基础网络设施、强有力的经济规模,能够吸引全球最优秀的区块链人才和打造深厚高素质的人才库。同时利用瑞士充足的资本、丰富的生态资源、专业知识来良性发展企业,可以建立起正规、长期互认互信的投资关系。区块链在瑞士经济中的受欢迎程度和关联度都在提高,瑞士许多行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始试验和运用区块链技术,这为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促进区块链发展的机会,鼓励企业家、服务提供商不断的实践尝试,带来产业升级裂变。迄今为止,瑞士金融服务业、物流、保险、健康医疗等行业在使用区块链技术上都有着巨大的潜力。如果所有区块链政策制定者和从业者都能够抓住这一改变传统格局的宝贵机会,吸引最聪明的技术人员和国际投资者来瑞士建立相关前沿项目,那么瑞士将有可能成为世界领先的区块链中心。 该文章转载自雷梭勒家族办公室,如有侵权,敬请告知删除。 Sooswiss为您提供 瑞士方向私人管家式的定制服务: 1)家族传承 2)财富管理 3)瑞士投资 4)居留计划 5)税务优化 6)家族治理 更多资讯请登录网站 www.sooswi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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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自动信息交换(AEOI)透明度浅析(上)
全球自动信息交换(AEOI)透明度浅析(上) 导读: 本期我们分享一篇由香港中文大学助理教授Noam Noked公开发表的一篇论文,原标题为:Tax Evasion and Incomplete Tax Transparency。本文基于对于该论文的翻译、整理与解读(有部分删减),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1. 综述 共同申报准则(CRS)制度和美国的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FATCA)是为了打击逃税而颁布的。这些自动信息交换(AEOI)制度打击了一种形式的逃税手段:即在实施FATCA和CRS管辖区的合规金融机构中,对持有可报告的金融资产将予以自动信息交换。例如,在香港拥有银行账户的加拿大税务居民将被报告给加拿大税务当局。许多人,尤其是那些在FATCA和CRS刚开始生效时还不知道它们的人,往往被AEOI曝光出来了。因此一些人主动披露了他们以前未申报的离岸资金。然而,还有一些人可能没有被AEOI威慑住或抓住,因为他们将其未申报的境外金融资产转移到了不受AEOI监管的其他渠道 (详见De Simone 等人著作, 2018)。 AEOI时代主要的税务规避渠道是什么?首先,大部分人可能会投资离岸非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如不动产、贵金属、艺术品和收藏品)的直接所有权不根据FATCA和CRS向外国税务机关报告。加密货币也不受AEOI的约束,因为它们不被金融机构持有,也不被归类为金融资产。一些人有可能在AEOI实施前,通过购买房地产或其他非金融资产,清空了离岸金融账户。其次,某些人可能仍然持有未报告的离岸金融资产,他们利用不合规的机会和漏洞,破坏FATCA和信用评级体系的有效性。第三,在岸资产不受AEOI监管。在一些国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离岸金融资产的了解可能多于对纳税人在岸资产的了解。这增加了在岸逃税的动机。AEOI的经验给有限的税收透明度提供了重要的教训。堵住了一些漏洞机会,但不阻止其他机会,可能会对整体的税务透明产生影响,因为许多逃税者可以利用仍然存在的逃税机会。如果自动信息交换制度和其他措施的好处,不能产生完全的税收透明度,那么这些好处可能不足以证明这些措施的成本合理性。当决策者评估任何特定反逃税措施的潜在利益和成本时,他们应该充分考虑到逃税者的行为反应,比如他们可能会通过将资产转移到其他逃税渠道来避免被发现。逃税者可能会采取代价高昂的手段来逃避AEOI报告。例如,假设逃税者使用未申报的离岸资金购买离岸房地产,以避免AEOI申报。这项投资可能不是最佳选择,因为它是由逃税因素驱动的。此外,逃税者可能会决定不使用该房产,而不是将其出租,因为他们担心,如果出租收入累积在财务账户中,就会被报告。这些成本增加了逃税对社会的危害(参见Slemrod, 2017)。为了更好地打击逃税,政策制定者应该考虑如何解决当前打击逃税措施的不完全有效性。完全或接近完全的税收透明度将更有效地遏制逃税,但完全税收透明度的成本将非常高。AEOI的合规成本已经非常高(Byrnes 2017 ),而实现完全的税收透明度将需要更高的合规成本。完全的税收透明会加剧人们对隐私的严重担忧(Hatfield 2018a, 2018b)。完全税收透明的预期收益应该与成本进行比较。 2. FATCA和CRS回顾 如果参与自动信息交换的司法管辖区的金融机构持有可报告人员的财务账户,则该金融机构通常被要求依据FATCA和CRS进行报告。在FATCA法中,可报告人员(reportable persons)是美国人,包括美国公民、永久居民和其他美国税收居民。根据CRS,除了某些例外情况,可报告人员是可报告管辖区的税务居民。实施CRS的每个司法管辖区通过双边主管当局协定或《CRS多边主管当局协定》(MCAA)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建立AEOI关系。当两个司法管辖区建立了AEOI关系时,一个司法管辖区的金融机构应确定另一个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居民为可报告人员。根据FATCA的法律法规,美国以外的所有金融机构,都必须向国内税收署报告其美国账户持有人的信息。否则,不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将对某些付款征收FATCA预扣税。美国与100多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协议,由金融机构在这些国家实施FATCA。即使一个国家没有加入政府间协议,但如果其金融机构不遵守该制度,也将被FATCA惩罚。许多国家颁布了将FATCA和CRS制度纳入其国内法的立法。 金融机构被分为四类:托管机构、存管机构、投资实体和特定的保险公司。托管机构是为其他个人或实体维护其大部分业务金融资产的实体。存款机构(如银行)是接受客户存款的实体。投资实体(例如基金)是主要为客户进行某些金融活动的实体。这些活动包括金融资产交易、投资组合管理以及“代表他人投资、管理或管理金融资产或资金”。由金融机构管理的实体,其总收入主要来自于投资金融资产,也被归类为投资实体类别下的金融机构。这一类别包括信托和私人投资控股公司等许多私人财富控股结构。最后,特定的保险公司是发行现金价值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的保险公司。金融机构必须实施某些尽职调查程序,以确定哪些账户持有人是可报告人员(即,美国人或可报告管辖区的税务居民)。如果账户由消极非金融实体(消极NFE)持有,则必须确定该实体的实际控制人,并应获取关于其税务居民的信息,以确定他们是否是可报告人员。对原有账户实施尽调,通常基于金融机构在其现有客户记录中的信息。对于新账户,金融机构必须在开户前从账户持有人处获得自我证明表。金融机构必须根据其掌握的账户持有人信息,包括根据反洗钱(AML)和“了解您的客户”(KYC)程序获得的信息,评估自我认证的合理性。如果金融机构的任何员工知道或有理由知道账户持有人提供的信息不正确,或者如果发现其情况发生了变化,金融机构必须根据这些信息采取行动,拒绝不正确或不可靠的信息。 如果金融机构发现一个或多个账户持有人(或消极NFE账户持有人的控制人)是可报告人员,则需要报告。根据FATCA和CRS规定,以下信息必须进行报告: 应报告账户持有人/控制人的姓名、地址、居住管辖区,以及税务识别号和出生日期(但有例外) 账号 金融机构的名称和识别号码 相关自然年年底的账户价值或余额; 账户为托管账户的,相关自然年内支付给账户的股息以及出售或赎回金融资产的收益; 如果该账户是存款账户,在相关自然年支付给该账户的利息总额; 如果账户是现金价值保险合同、年金合同或投资实体金融机构的债务或权益,在相关自然年支付或贷记给账户持有人的总金额。 3. AEOI时代税务透明的已知漏洞 FATCA和CRS试图遏制逃税,这应该会增加以前未征税收入的税收。由于CRS处于实施的早期阶段,现在判断通用报告系统的报告是否会增加税收还为时过早。然而,FATCA的经验对这一报告制度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Byrnes (2017年)称,“除了评估的特别罚款,几乎没有征收额外的税收。与美国政府每年的预算支出相比,FATCA实际征收的税收在统计上微不足道。”如果FATCA没有增加税收,一个可能的解释是税收差距没有以前估计的那么大。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FATCA在抓捕和威慑逃税者方面并不有效。De Simone 等人(2018年)的证据显示,为了应对FATCA,美国纳税人减少了跨境投资。一些逃税者自愿披露了他们以前未申报的资金。这一反应与Johannesen等人(2018年)的分享结果相一致,该结果表明,在FATCA之前,针对离岸逃税采取了强制措施,从而提高了美国的税收合规性(关于美国自愿披露政策的进一步讨论,见Oei ,2018年和Noked, 2018年)。虽然一些逃税者自愿遵守规定或被税务机关通过AEOI查出,但其他人有可能继续逃税,将未申报的资金转移到不受AEOI管辖的渠道。我们将在下期对于可能与已经显露出来的,影响AOEI透明度与实际效率的渠道,即离岸非金融资产、离岸金融资产、在岸资产以及可能的应对政策予以详细分析,敬请关注。 该文章转载自雷梭勒家族办公室,如有侵权,敬请告知删除。Sooswiss为您提供 瑞士方向私人管家式的定制服务: 1)家族传承 2)财富管理 3)瑞士投资 4)居留计划 5)税务优化 6)家族治理 更多资讯请登录网站 www.sooswis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