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4
美国全球征税工具(上)——FBAR
随着全球贸易和世界金融的发展,全球资本流动速度和范围都有了大幅增长。资本的加速流动和范围扩张促进了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也导致了离岸避税行为数量的快速增加。通常离岸避税活动都是利用了各个税务管辖地区间的金融账户信息互不公开、信息不透明,达到隐藏海外资产、逃避境内税收的目的。为了应对越来越多的离岸避税行为,世界各国政府正在采取多种手段,取得本国纳税人在境外资产的信息。其中涉及到美国税务居民,最常被提及的,就是美国“FATCA”(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和“FBAR”(外国银行与金融账户报告,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这两项法案都是针对各国间涉税账户信息不透明而设立的,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对纳税人海外账户信息进行有效监管,以防纳税人利用跨境信息沟通壁垒,从而达到境外避税的目的。FBAR和FATCA,这一对组合拳,密不可分,且近年来显示出来的震慑力已经愈来愈明显。在众多的海外金融账户申报的审计案例中,100%都是由FBAR的审查开始,推及到FATCA附表8938的审查,FBAR表格里的信息和FATCA表格里的信息不符,而导致账户信息出现纰漏。
什么是FBAR?
说起FBAR,首先要追溯至1970年出台的《银行保密法》(The Bank Secrecy Act (BSA))。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洗钱规则的国家之一。该法律规定了多项金融资产申报要求,旨在收集证据,打击洗钱,逃税与其他犯罪行为。其中一项申报要求就是U.S. Code Title 31, Section 5314,由此FBAR应运而生。目前这项申报由美国财政部下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The 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 (FinCEN))监督管理。FBAR要求纳税人申报相关法律规定的名下或有签字权的海外金融资产。
FBAR的申报人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纳税人需要申报FBAR:
⦁ 美国税务居民。请注意,这里不单单包括美国公民,以及美国绿卡持有者,还包括被认定的美国税务居民(关于美国税务居民的身份认定,可参考我们此前的公众号文章),都在这项法律管辖之下。此外还包括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 只要在国外有一个或以上的金融帐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投资帐户、共同基金或签名帐户(Signature Authority),一年中任何时间账户的“总和”最高超过1万美元等值金额,就必须向美国财政部申报FinCEN 114外国银行和财务账号申报表,即“商业交易报告“(Report of Cash Payments)。交易行为通常包括货物买卖、售卖物业、物业出租、现金交换、借贷行为等。
FBAR的申报内容
申报人名下的海外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证券股票、基金、存款、支票、期货、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共同基金等。有签字权的金融账户,意为虽然该账户的法定持有者不是纳税人,但该纳税人具有签字权。
申报表格FinCEN-114
申报该表格,专业会计师或税务顾问的意见必不可少。过往常常发生申报人觉得该表格内容简单而决定自我填写,而之后申报过程中出现许多细节问题,不得不寻求专业税务师在财政部申诉。另外,表格FinCEN114和美国FATCA法案要求申报的8938海外金融资产表格大部分内容非常重合。自我申报FinCEN114表格,有可能与申报人委托税务会计师,在申报个人所得税表系列1040时附加的8938表格在内容方面有所出入,从而使账户信息出现纰漏,造成不必要的罚款损失。
未按法律规定申报FBAR的处罚
在美国,有一句颇具黑色幽默的笑话叫做:“宁惹FBI,不惹IRS”。可见美国对于税务违法处罚力度之大。违反FBAR规定的处罚分为两种情况:“无意(Nonwilful Violations)”与“有意(Wilful Violations)”:
⦁ 无意违反
执法机关会根据账户数量,金额,漏报的年数,每年罚款不超过1万美金。如其理应申报的海外金融账户已经在1040税表中合理申报,可以免于处罚。
⦁ 有意违反
罚款金额为10万美金,或申报当年金融账户合计金额的50%,二者取高者。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意“(Wilful)这个法律概念以及IRS如何界定无意而为和有意为之?在IRS看来,有意不是你明知要报却不报,而是你应该知道要报却没有报。
比如说,纳税人在美国多年,与海外经常有银行账户往来,IRS就有理由相信纳税人是应该知道申报要求的。此外虽然性质上FBAR处罚属于刑事犯罪,但举证审理过程并不属于刑事场景(Criminal Setting),不需要达到刑事案件举证时的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简单来说,就是向IRS申诉与抗辩时,会遭遇IRS运用自由裁量权,纳税人胜诉的可能性相比刑事诉讼时更小。FBAR的追溯期有6年之久。如果故意不申报FBAR或者申报造假,最高可判10年监禁,并处罚金50万美元。在2017年的一篇报道中,提及一名中国北京人士,因采用整钱零存的方式将46.4万美元现金存入美国银行账户,被康涅狄格州联邦法院认定其结构性拆分行为是有意避开交易报告的要求,涉嫌金融交易犯罪,该人士被美国联邦法院控告洗钱,并被美国国税局查税。除去联邦法院冻结其部分存款,还需向国税局和州税局补缴税金、利息及罚款,总计金额高达32万美元。
总体来讲,触发这次洗钱和税务风波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核心税务规则:一是,逃避申报8300表格,拆分现金整钱零存;二是,隐瞒收入,瞒报漏报个人所得税表1040表格,引起偷税漏税查税;三是,隐匿申报海外银行账户资产FinCEN 114表格,致使其中国收入资金无法在美国公开披露,无法解释来源。此次涉税事件表明,美国税务居民必须申报并披露其美国之外的银行账户和金融资产,否则会面临严重的经济甚至刑事后果。在全球反避税的大势之下,通过专家团队的合理身份与税务规划,才是合法合规的正确应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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