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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7+1,来自瑞士的最强大脑!

发布时间:2017-12-14

继今年6月迪迪尔·布尔克哈尔德 (Didier Burkhalter)因个人原因为由请辞瑞士外交部长一职并正式提交辞呈之后,今年9月,经瑞士议会两轮投票,伊格纳西奥·卡西斯 (Ignazio Cassis)以绝对优势顺利入阁瑞士联邦委员会七人组。



伊格纳西奥·卡西斯 (Ignazio Cassis)也是自1999年以来,来自瑞士意大利语区提契诺州的首位部长。Ignazio Cassis ()自他的前任瑞士外交部长Didier Burkhalter ()手中接过了象征荣誉与责任的钥匙。



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中,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往往是由一个人或者一个人兼任,但瑞士的联邦委员会却有7个人。联邦委员作为瑞士最高行政机关,全体委员为国家元首,7名委员由联邦议会选举产生,同时联邦议会也对委员会进行行政监督。


2015年瑞士联邦政府7+1合影


瑞士联邦主席由每年的联邦议会选出,任期一年,传统上由联邦委员会成员轮流任职,联邦主席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及担任瑞士对外的国家代表,瑞士联邦主席只是“同僚中的第一人”,并无特殊的权力,其仍旧担任所属部委的部长。

2017年度瑞士联邦主席 Doris Leuthard


1848年以前,瑞士并不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只是一个由自治州组成的松散联盟。现在瑞士的政治体系以直接民主和联邦制为基础。1848年宪法令瑞士成为一个联邦国家,自此有了一个平衡各州权力的中央政府。


1959年,联邦委员会建立了一个延续许久的大联合政府,其中的政党比例多年保持不变:


·     瑞士自由民主党(FDP):  2席

·     瑞士基督教民主人民党(CVP): 2席

·     瑞士社会民主党(SPS): 2席

·     瑞士人民党(SVP): 1席



2016年,联邦委员会政党比例有所调整,现任在任的联邦委员组成的政府中,人民党(SVP)扩充一席,基督教民主人民党(CVP)缩减一席。目前就任联邦政府名单如下:


* Doris Leuthard (基民党),2017年度联邦主席,联邦环境、交通、能源与通讯部部长 

* Alain Berset (社民党),2017年度联邦副主席,联邦内政部部长

* Johann Schneider-Ammann(自民党),联邦经济事务、教育与研究部部长

* Simonetta Sommaruga(社民党),联邦司法警察部部长

* Ueli Maurer(人民党),联邦财政部长

* Guy Parmelin(人民党),联邦防卫、公民保护与体育部部长

* Ignazio Cassis(自民党),联邦外交事务部长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照片上有8个人,但联邦委员会却只有7个。这第8个人就是联邦秘书长。瑞士联邦秘书长是瑞士联邦秘书处的首长,负责为七人联邦委员会(代表联邦政府)提供一般支援。联邦秘书长并不属于政府成员。虽然,联邦秘书长的工作性质属技术官僚,但其职位的任命须由瑞士联邦议会表决,属政治任命,任期4年。



联邦秘书长下设有一至两名副联邦秘书长(1852年之前称作联邦国务秘书),直接由联邦委员任命。其出席联邦委员会的会议,但没有投票权;同时为联邦委员会撰写报告,向联邦国会汇报联邦委员会的政策和活动。然而,联邦秘书长具有影响力,故被称为“第八位联邦委员”。



每年度的瑞士联邦主席与副主席,是由联邦委员会的七位成员中选出。根据惯例,联邦主席与副主席是以每年轮流方式由每一位成员轮替,只要仍在委员会中,就有机会担任主席与副主席,联邦主席并非瑞士的国家元首(全体委员会才是),即使近年来主席在外国进行官方访问时,联邦主席并非瑞士的国家元首(全体委员会才是),即使近年来主席在外国进行官方访问时,访问代表人是经由全体委员会成员认可产生。



委员会的决策总是由相关部门预先准备。联邦委员是由联邦国会中的两议院共同选出,每一任期为四年。选举采用秘密投票方式进行,每位委员个别以绝对多数选出,虽然任何一位瑞士公民皆有入选委员会的资格,不过实际上的被提名人大多是国会议员,另有少数为州政府的官员。投票可分为数个回合,在最初的两个回合中,任何人皆可登记他们的名字;而之后的回合,选举名单中票数最少的候选人将逐一出局。候选人在当选之后可以保留党籍,不过由于联合领导的传统。这些委员与所属政党的运作将保持一定的距离。


2005年瑞士联邦政府7+1合影


瑞士赋予公民直接参与政治决策的权利。尽管直接民主不是瑞士独有的,但却可能比其它任何国家更要成熟。瑞士公民有权提出自己的新法案,或否决议会已通过的法案。任何瑞士公民都可通过动议提出新法案。但在通常情况下,动议一般由利益集团提出,而并非个人。如果能够收集到十万个支持提案的签名,就可对该提案将进行全民投票。



瑞士的“全民公决”是全民投票通过或否诀国会已经通过的提案。任何反对新法律的个人或组织如能在官方发表后的100天内收集到5万个签名,该法规将有机会进行全民投票。如果新的立法是涉及到改变宪法,或是签署任何不可废除的国际条约,则必须通过全民投票才能通过(“强制全民公决”)。在创制及强制复决的情况下,提案必须通过“双重多数”(即多数公民及多数州同时赞成)才能生效。



参与投票的人数一般占总人口的40%。这个比例不算高,目前电子投票等新手段正在试验阶段,目的是使投票人数增加。 瑞士26个州中的两个-内阿彭策尔州(Appenzell InnerRhodes)和格拉鲁斯州(Glarus)-仍每年举行露天的州民集会,公民可以亲自就提案表决。



联邦议会实行两院制:即代表人民的国民院及代表各州政府的联邦院。国民院由200名议员组成,议员比例按各州人口多少决定;联邦院由46名议员组成,每州选派两名代表,每个半州选派一名代表。联邦院与国民院具有同等权力。国民院议员的选举采用比例代表制,而联邦议员的产生采取多数票表决制。国民院议员选举每4年举行一次,占大多数席位的议员多来自组成联邦委员会的4大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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